一、量刑出来后找人能否改变结果
这种做法是不可取且违法的。在我国司法体系中,量刑是依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按照法律规定作出的。找人试图改变量刑结果属于干扰司法公正的行为,可能构成行贿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等犯罪。《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构成徇私枉法罪。若对量刑结果有异议,应通过合法途径,如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来解决。
二、量刑出来后还能不起诉吗
量刑是在法院审判阶段对被告人确定具体刑罚的环节,一旦进入量刑程序,意味着案件已到审判阶段,通常不会再不起诉。
不起诉主要发生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而到了量刑阶段,说明法院已认定被告人有罪,且在考虑具体刑罚,此时程序已不可逆转到不起诉。不过,如果存在新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等特殊情况,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错。
三、量刑出来后不起诉是否可行
量刑是在定罪基础上对犯罪人裁量决定刑罚,而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
如果司法机关已作出量刑意见,说明案件已进入审判阶段对定罪量刑进行讨论,此时通常不可不起诉。因为不起诉一般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要符合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或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条件。一旦到量刑环节,意味着案件已越过审查起诉,犯罪事实、证据等基本已明晰,检察院一般不会再作不起诉决定。不过若出现新证据证明不构成犯罪等特殊情形,可通过申诉等途径争取重新审查。
当我们思考“量刑出来后找人能否改变结果”时,需明确我国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量刑是法院基于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的,找人干预不仅违反法定程序,还可能涉及违法违纪,根本无法改变合法有效的量刑结果。实际上,若对量刑不服,合法救济途径才是正道:在法定上诉期内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若判决生效后发现新证据等法定情形,还可申请申诉。但上诉、申诉均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流程,并非随意为之。如果您对量刑的合法性、上诉/申诉的具体操作仍有疑问,或是想确认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救济条件,别再纠结于“找人”的错误认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厘清合法途径,解答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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