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证据不认可该怎么办
若对证据不认可,可从以下方面应对。在质证环节,依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有权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发表意见。若认为证据是伪造的,可指出伪造痕迹,申请鉴定来证明其虚假性;若证据来源不合法,如通过非法手段收集,可提出该证据应被排除的主张。对于缺乏关联性的证据,说明其与案件待证事实无逻辑联系。
若在庭审后发现新的反驳证据,可及时向法院提交,并说明其能反驳对方证据的理由。若对鉴定意见不认可,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重新鉴定,但需有合理理由,如鉴定程序违法等。若对方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影响证明力,也应在法庭上充分阐述观点,争取法院采纳自己的意见,不采信对方证据。
二、对证据不认可该如何提出异议
在诉讼中对证据不认可,可按以下方式提出异议:
质证阶段提出:庭审质证环节,针对对方出示的证据发表意见。可从证据三性着手,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若证据收集程序违法,如刑讯逼供取得的口供,可指出不具合法性;对证据真实性存疑,像怀疑书证系伪造,可说明理由;若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无关,如提交的发票不能证明案件核心事实,可提出无关联性。
书面异议:也可在庭前或庭后提交书面质证意见,详细阐述对证据的异议及理由,附上相关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增强说服力。
三、证据异议应何时提出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对证据有异议,一般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这有助于保障庭审的有序进行和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开庭审理的质证环节,当事人也可当场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力大小发表意见并提出异议。
若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提出,在后续庭审中发现新问题足以影响证据效力的,也可向法院说明理由,申请补充提出异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需注意,及时、合理地提出证据异议,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当我们探讨对证据不认可该怎么办时,除了常见的应对方式,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对证据不认可,在庭审质证环节提出异议后,后续还可能涉及申请重新鉴定或调查取证等情况。如果证据涉及专业领域知识,还可以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对证据进行解读和质疑。而且对于不被认可的证据影响到最终判决结果的,当事人还拥有上诉等救济权利。若你在证据方面存在疑惑,不管是对证据不认可的具体应对步骤,还是相关后续程序的问题,都可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