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专业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天要为大家介绍的这位值得信赖的律师,就是来自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俞雯律师。
俞雯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拥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又在南京大学攻读国际法硕士学位。专业的教育背景为她的律师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
俞雯律师作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服务地区主要在南京,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7-10楼,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1113。她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尤其在房产纠纷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此外,她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案件中也有涉足。
下面我们来看看俞雯律师在实际案件中的精彩表现。2023年,再审申请人刘XX与被申请人薛XX、芮XX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了纠纷。双方于6月20日通过中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约定刘XX以270万元总价购买薛XX、芮XX名下房屋。刘XX支付2万元定金后,于6月25日反悔,明确表示不再购买该房屋。薛XX、芮XX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依据合同主张房屋总价20%的违约金,即54万元。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刘XX不服判决,委托俞雯律师申请再审。
再审阶段,俞雯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办案经验。她精准制定关键策略,一方面指导并协助刘XX收集并提交了在原审中未出示的关键证据——2023年6月25日刘XX与卖方薛XX及中介工作人员的录音,该录音成为案件的重要突破口。另一方面,基于新证据向法庭提出两大核心主张: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原审法院对此事实认定错误;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存在争议,刘XX主张违约金为0元,原审适用法律错误。
在法庭审理中,面对对方当事人对录音内容的否认和对合同条款的强调,俞雯律师围绕“双方是否达成解除合意”以及“违约金是否过高”两大争议焦点进行了有力辩论。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即便构成违约,54万元的违约金也“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整。
最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作出终审判决。虽然法院认为刘XX提交的录音仅能反映协商过程,不足以证明双方已就解除合同及违约责任达成一致,认定刘XX单方停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但同时指出54万元违约金“明显过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将54万元违约金大幅调整为5万元,扣除刘XX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最终判令其仅需再支付3万元,并驳回了薛XX、芮XX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这起案件中,俞雯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在一审败诉、当事人面临54万元高额赔偿的不利局面下,通过专业分析找到案件突破口,成功启动再审程序,实现了再审逆转。她敏锐地意识到录音证据的重要性,指导当事人完成证据搜集与固定,为后续违约金的调整创造了谈判和博弈空间。同时,她精准运用《民法典》违约金调整规则,即便在法院认定己方违约的情况下,仍成功说服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为当事人直接挽回了近50万元的经济损失。她还为当事人提供了全程的法律支持和心理疏导,在事实和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公正、最合理的结果。
俞雯律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