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的法律界,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的赵骄虎律师是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专业法律人士。他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赵骄虎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丰典律所合伙人律师,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同时还是“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
执业期间,赵骄虎承办了大量案件,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他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辩护成果,先后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交通肇事案等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判决;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危险驾驶等数十起案件实现不起诉;在报捕阶段成功为强奸、贷款诈骗、涉黑等案件当事人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当事人争取缓刑,还实现了多起案件刑期大幅优化或罪名减轻,如将销售假药罪改为非法经营罪使刑期从13年半减至6年,诈骗案主犯改从犯刑期从13年减至6年半。
在养老项目非吸案中,赵骄虎律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展现。2011年,被告人甲X注册成立的涉案公司,在2014年至2019年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投资X老年公寓养老项目”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经公诉机关指控,涉案公司累计吸收资金1亿余元,造成损失6000余万元,其中庚X参与吸收资金900余万元,造成损失500余万元。
庚X委托赵骄虎律师担任辩护人后,赵律师针对案件核心争议提出了全面且精准的辩护意见。他指出指控庚X的非吸数额所依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问题,涉案数额中多数为员工投资应扣除,庚X自行投资及返利也应扣除;庚X涉及的员工及员工亲属投资并非其主动吸收,量刑时应与“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存”区分;庚X具有从犯、自首、自愿认罪、积极退赃等情节,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相对较轻且家庭情况特殊,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后,虽未采纳“单位犯罪”“员工投资数额扣除”等意见,但采纳了“庚X系从犯、具有自首/退赃/自愿认罪情节”的辩护意见。最终,庚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赵骄虎律师在本案中围绕核心争议展开针对性辩护,精准梳理从轻情节,为从宽处罚奠定基础,结合被告人情况重点主张缓刑适用,有效说服法院采纳意见,助力被告人获得理想判决结果,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凭借这样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赵骄虎律师无疑是值得当事人托付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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