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绵阳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刘波,他执业于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自2014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在法律领域深耕近十年。他的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0930,服务地区主要是绵阳,联系地址位于四川省江油市宏安城馨印象四楼。
刘波律师执业理念为“高效、诚实、信用、尽责”,始终秉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念,在绵阳、江油维护法律公正的道路上不断前行,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他身兼绵阳、江油婚姻纠纷调解员以及太白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等重要职务,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和合同纠纷。
执业至今,刘波律师累计办理了数起典型民事法律案件,民事案件多达800余件,涉案标的超2000余万元。其中,他处理江油离婚案件达100余件,绵阳离婚案件也多达100余件,丰富的办案经验使其在婚姻家庭法律领域游刃有余。
在刑事辩护方面,刘波律师同样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在“杨某、杨某、龚X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这起案件中,刘波律师担任被告人龚X的辩护人。面对公诉机关指控龚X涉嫌诈骗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的严峻局面,刘波律师经过详细阅卷和庭审分析,提出了四点核心辩护意见。
他精准定性龚X为主犯,指出龚X仅参与了第一次购买透视麻将的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为后续争取缓刑或单处罚金奠定了法律基础。针对公诉机关指控龚X分得7000元赃款的事实,刘波律师提出有力质证意见,辩称这7000元是杨X归还给龚X的私人欠款,并非诈骗所得的赃款,降低了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评价及涉案金额的直接关联性。
为证明被告人有悔罪表现,刘波律师当庭出示关键证据收条,证实龚X在案发后已主动退还杨XX10,000元,应视作退赃行为。他还强调龚X无违法记录,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好,请求法庭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蓬溪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充分采纳了刘波律师关于“龚X系从犯”以及“积极退赃”的辩护意见。原本公诉机关建议对龚X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最终法院对量刑建议进行了重大调整,认定龚X系从犯并从轻处罚,使龚X成功获得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的判决结果,避免了有期徒刑的实刑判决,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其人身自由。
无论是在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中,刘波律师都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值得当事人的信任与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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