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骄虎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丰典律所合伙人律师,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在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他深耕刑事诉讼业务,擅长刑事辩护、不起诉、取保候审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专项辩护。
在养老项目非吸案中,2011年甲X注册成立涉案公司,2014-2019年间以养老项目为名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公诉机关指控涉案公司吸资1亿余元,造成损失6000余万元,其中庚X参与吸资900余万元,造成损失500余万元。2023-2024年各被告人投案,部分退缴违法所得。庚X委托赵骄虎律师辩护,赵律师指出鉴定意见书不符合证据“三性”,应扣除部分数额,区分员工投资量刑,强调庚X从犯、自首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认定涉案公司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未采纳部分意见,但采纳了“庚X系从犯、具有自首/退赃/自愿认罪情节”的辩护意见。最终庚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赵骄虎律师秉持“必用吾之所学,践行吾之诺言”的执业信条,在本案中精准梳理从轻情节,为从宽处罚奠定基础,结合多方面情况主张缓刑适用,助力被告人获缓刑判决,避免实刑羁押冲击,切实维护了被告人合法权益。
赵骄虎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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