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当下,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在法律领域发光发热,他就是张耀午,执业于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张耀午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
张耀午律师的故事,从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说起。天津市XX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XX)津XX刑初XX号案件中,被告人于X因长期吸毒导致精神障碍,产生幻觉后持刀将被害人陈XX杀害。作案后,于X主动报警并在现场附近等待,后被警方抓获,经鉴定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张耀午律师作为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辩护人,深入介入此案。他多次会见被告人于X,详细查阅案卷材料,并仔细分析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为案件制定了严密的辩护策略。针对定罪,张律师依据于X的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主张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特征的辩护观点。在量刑方面,他紧扣案件关键法定从宽情节,指出于X案发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作案后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均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审中,张耀午律师围绕这些焦点,结合在案证据发表充分有力的辩护意见,并与公诉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及其代理人进行多轮辩论,全力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虽未采纳张律师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意见,认为于X持刀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且不计后果,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在量刑上,完全采纳了张律师的意见,认定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同时考虑其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判处被告人于X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
张耀午律师是一个专注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律师,他热情、执着,敢于和公权力说不。在多年的法律学习和实践中,他对各个法律领域都有深入了解,为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执业过程中,他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无论案件大小,都会认真倾听客户诉求,深入了解细节,为客户制定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
他擅长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承办的多起涉黑、涉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结果,还曾为唐山x烤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等进行辩护。此外,他还有多起无罪案例。张耀午律师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如今,他依然坚定地走在法律道路上,愿意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线中的一分子,用自己的力量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张耀午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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