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是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同时担任该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自201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41xxxxxxxxx4193,服务地区主要为安徽宿州,办公地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律师楼8楼(宿州市中级法院北门斜对过)。
在专业资质方面,刘刚律师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他目前担任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司法律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刘刚律师在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诉讼业务,以及公司上市等非诉讼业务方面均有突出业绩。执业以来,他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还参与办理了多起由公安部及安徽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案要案,积累了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宝贵经验。
刘刚律师始终秉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以诚信与正直作为执业准则,致力于在每一个案件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注重在司法实践中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善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为委托人量身定制切实可行的诉讼策略与解决方案。
以杨XX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为例,2020年7月30日,杨XX作为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客户利用其代办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黄色x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被安徽省XX县公安局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事拘留。该罪名是严厉打击的网络犯罪,一旦罪名成立,杨XX将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
刘刚律师接受杨XX家属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目标是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他第一时间前往XX县看守所会见杨XX,详细了解其代办业务的流程、与客户的沟通细节以及其对客户真实意图的认知情况,为辩护策略的制定奠定了事实基础。在羁押期间,刘刚律师始终保持与办案机关的联系,主动跟踪案件进展,确保能够及时回应办案机关的疑问,并把握提出法律意见的最佳时机。
经过充分分析案情,刘刚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了详尽的书面法律意见,从主观上无犯罪故意、客观上无牟利目的、行为上无社会危险性三个层面,论证了杨XX不符合取保候审的“社会危险性”条件。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法律意见,认为对杨XX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对杨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予以释放。
在这起案件中,刘刚律师抓住“黄金37天”的侦查阶段及时介入,实现了刑事辩护中极为重要的程序性胜利,为当事人避免了长期羁押之苦。他精准区分罪与非罪,切中辩护要害,通过清晰的法律论证,成功地将杨XX的“中立帮助行为”与下游的“共同犯罪”区分开来,动摇了羁押的必要性基础。其基于事实和法律提出的有理有据、逻辑严密的法律意见,有效说服了办案机关,促成了取保候审。这充分体现了刘刚律师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此外,刘刚律师还获得了宿州市律师协会“宿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律图“精英律师”等荣誉。
刘刚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