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复杂的法律环境下,拥有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律师至关重要。今天要为大家介绍的俞雯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在法律领域表现出色的专业人士。
俞雯律师拥有优秀的教育背景,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又在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如此深厚的法学知识储备,为她的执业之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俞雯律师于2021年开始在南京执业,至今已有三年多时间,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1113,目前任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并担任该所合伙人。在这三年多里,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房产纠纷相关案件就达100余件,尤其擅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此外,她还涉足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
在办案过程中,俞雯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独特的办案方法。她擅长敏锐地捕捉案件关键信息,寻找新的证据来突破原审的事实认定,并且能够结合法律规定,提出精准的主张。庭审上,她也能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有力辩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就让我们通过一起具体案例,来看看俞雯律师的专业风采。2023年6月20日,刘XX与薛XX、芮XX通过中介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刘XX以270万元总价购买房屋,并支付2万元定金。但6月25日,刘XX反悔不再购买,薛XX、芮XX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54万元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全部请求,刘XX不服委托俞雯律师申请再审。
再审阶段,俞雯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关键策略。她指导并协助刘XX收集提交了2023年6月25日刘XX与卖方薛XX及中介工作人员的录音,证明双方曾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过协商。基于这份新证据,俞雯律师向法庭提出两大核心主张:一是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原审法院对此事实认定错误;二是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存在争议,刘XX主张违约金为0元,原审适用法律错误。
在法庭审理中,面对对方当事人对录音内容的否认和对合同条款的强调,俞雯律师围绕“双方是否达成解除合意”以及“违约金是否过高”两大争议焦点进行了有力辩论。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即便构成违约,54万元的违约金也“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整。
最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虽然认定刘XX单方停止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但也指出54万元违约金“明显过高”,将其大幅调整为5万元。扣除刘XX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最终判令其仅需再支付3万元,并驳回薛XX、芮XX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这起案件中,俞雯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在一审败诉的不利局面下,通过专业分析找到案件突破口,成功启动再审程序。同时,她搜集的关键证据为后续违约金的调整创造了条件。精准运用《民法典》违约金调整规则,为当事人直接挽回了近50万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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