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执行期间申请人死亡怎么办
申请执行期间申请人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执行程序终结。其继承人可申请变更执行主体,向法院提交继承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请求将自己变更为申请执行人。法院审查确认继承人身份及继承权后,会裁定变更申请执行主体,由继承人继续参与执行程序,主张权利。
若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此外,在确定继承人期间,法院可依情况裁定中止执行,待继承人确定并完成申请变更程序后,再恢复执行。
二、申请执行期间三年是否有效
申请执行期间为二年,并非三年。法律规定,申请执行时效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该二年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若在申请执行期间内,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中断情形,申请执行期间重新计算。所以,申请执行期间三年若无时效中断等法定情形则无效。
三、申请执行期限中止中断有哪些情形
申请执行期限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中止情形主要有: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
中断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当面临申请执行期间申请人死亡的情况时,很多人会感到迷茫。首先要明确,这种情况下执行程序一般不会直接终止。其继承人可以继承相应权利,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主体,继续推进执行程序。比如继承人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向法院提交变更申请等。这其中涉及诸多细节和手续,容易让人摸不着头脑。若你对申请执行期间申请人死亡后的具体处理流程、继承人的权利义务范围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理清复杂的法律关系,妥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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