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纠纷的解决中,一位经验丰富、专业可靠的律师往往能起到关键作用。今天要为大家推荐的是来自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魏宪合律师。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扎实的法学专业本科教育背景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时间,经办案件累计超2000多件。他秉持着“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在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魏宪合律师主要服务地区为西安和咸阳,同时也为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他所在的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方便当事人前来咨询和委托。
在律所中,魏宪合律师担任着重要职务,他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律所内部的重要地位,也反映出他在司法体系中的认可度和专业能力。
魏宪合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以及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案件。以他代理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为例,在山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中,上诉人伊XX与被上诉人杨XX曾为恋爱同居关系。分手后,伊XX主张杨XX在恋爱期间收取的392,712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返还;而杨XX则认为该款项属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支出,且双方已签订《分手协议》明确“再无债务纠纷”,不应返还。
一审时,魏宪合律师协助杨XX收集证据,提交了《分手协议》、生活支出凭证等,主张款项性质为共同开销且已通过协议了结全部债务,一审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驳回了伊XX的诉请。伊XX不服上诉,认为协议仅针对特定借款,不应涵盖全部经济往来。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代理杨XX出庭应诉,围绕协议整体解释、款项性质及举证责任等核心争议进行抗辩。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同居期间经济往来频繁,属于共同生活开支,伊XX未能举证证明杨XX获利无法律依据,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且《分手协议》中“再无债务纠纷”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解释为对同居期间全部经济纠纷的一并了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这起案件中,魏宪合律师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赢得了满意的结果。
总的来说,魏宪合律师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办案能力。无论是处理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还是刑事辩护案件,他都能以专业的姿态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值得广大当事人的信任和委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