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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否必须给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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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8 · 1582人看过
导读:遗嘱并非必须留给法定继承人:可指定法定继承人中一人或数人继承(遗嘱继承),也可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遗嘱自由受法律保护,只要是遗嘱人真实意思且内容形式合法即有效,未留法定继承人也不影响效力,法定继承人不能否定遗嘱效力主张继承。
遗嘱是否必须给法定继承人

一、遗嘱是否必须给法定继承人

遗嘱并非必须给法定继承人。遗嘱人可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此为遗嘱继承;也能把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称作遗赠。

遗嘱自由是当事人的权利,只要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即便遗嘱未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该遗嘱依然有效。法定继承人不能仅因自己是法定继承人,就否定遗嘱效力而主张继承遗产。

二、遗嘱是否必须律师撰写

遗嘱并非必须由律师撰写。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按照自己意愿订立遗嘱,形式多样,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即可;代书遗嘱等虽需见证人等条件,但也不要求必须律师参与。不过,律师具备专业法律知识,能确保遗嘱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形式瑕疵或内容不当导致遗嘱无效,还可提供关于遗产范围、继承人资格等方面的专业意见。若遗嘱涉及复杂财产或家庭关系,建议寻求律师协助。

三、遗嘱是否必须明示撤回、变更

遗嘱并非必须明示撤回、变更。

依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通过明示和默示两种方式撤回、变更遗嘱。明示方式即遗嘱人明确作出撤回、变更遗嘱的意思表示,比如立新遗嘱表明撤销原遗嘱。

而默示方式主要指遗嘱人的行为与遗嘱意思表示相反。例如,遗嘱人将遗嘱中处分的财产进行了转让、赠与等处分行为,法律上会视为其以实际行为撤回了相关遗嘱内容。另外,若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也体现了后遗嘱对前遗嘱的变更,无需明示。所以,遗嘱撤回、变更不局限于明示方式。

当我们思考“遗嘱是否必须给法定继承人”时,答案并非绝对。遗嘱既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财产,也能通过“遗赠”方式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组织甚至国家。不过需注意,遗赠与遗嘱继承有区别:受遗赠人需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逾期未表态视为放弃;遗嘱继承人则无需主动表态,默认接受。此外,无论遗嘱指向法定继承人还是遗赠他人,都需满足法定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需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否则可能因形式瑕疵无效。若你纠结遗嘱订立对象、遗赠操作流程,或担心遗嘱效力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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