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屡见不鲜,这往往牵扯着众多当事人的利益。孙培伦律师,就是解决这类纠纷的行家里手。他从2021年开始走上执业律师的道路,在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
孙培伦毕业于新疆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刚踏入律师行业时,他就展现出了对法律的热爱和执着,不断在实践中积累经验。
2021年XX月29日,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了《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可工程完工后,被告仅支付部分工程款,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于2022年12月向新疆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孙培伦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开始了紧张而有序的工作。
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了《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还申请证人周XX出庭作证。在庭审中,面对被告“工程未经验收,材料不符合标准,拒绝付款”的抗辩,孙培伦紧扣合同中“20日未验收视为合格”的条款,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系统论证原告各项诉求的合法性。对于原告主张的违约金,他配合法院进行审查,接受酌定调整,确保核心权益不受损。在律师费主张上,他充分利用合同约定,提交相关证据,最终使该项费用获法院全额支持。
在办案过程中,孙培伦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他深知,一名好的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更要理解客户的需求和困境。在日常工作中,他总是耐心地与客户沟通,为他们疏导情绪,在法律的框架内尽力为客户争取最大权益。
孙培伦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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