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安置房产归属如何确定
1.若安置房产是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所得,且登记在该方名下,此房属个人财产,归该方。
2.若基于夫妻双方都是被安置人口,按人口数量或面积等综合安置的房产,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归该方。
二、离婚安置房无房产证如何分割
1.离婚分割无房产证的安置房较复杂。若属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不直接判所有权归属,先根据实际情况判当事人使用。取得房产证后,若无法协商产权分割,可再起诉。
2.若一方婚前房产拆迁安置得房,没补差价,通常算个人财产,另一方离婚时不能分。若用共同财产补差价,获房方要给另一方差价补偿。
三、离婚安置房分割纠纷如何处理
1.离婚安置房分割需看具体情形。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所得且登记在其名下,属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分割;婚前房产婚后拆迁且登记双方名下,或婚后共同房产拆迁所得,通常是共同财产。
2.双方可先协商,达成一致按协议处理。协商无果可起诉,法院会结合房屋来源、出资等因素判决,贡献大的一方可适当多分。
3.若涉及多人共有安置利益,要先确定夫妻份额再分割。
当我们探讨离婚安置房产归属如何确定时,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延伸问题值得关注:一是若安置房产包含婚前个人财产转化部分(比如一方婚前房屋拆迁后安置),离婚时该部分是否仍属个人财产?二是若安置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能否再主张分割?这些问题因政策细节、家庭实际情况不同而有差异。比如婚前拆迁安置但婚后共同装修的情形,实践中会结合装修贡献调整分割比例;登记子女名下的房产,需看是否完成赠与交付。如果您正面临离婚安置房产的具体纠纷,或是对上述延伸问题仍有困惑,别依赖模糊的常识判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帮您精准分析个案,避免后续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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