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时期房该如何分割
期房指尚未建成、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离婚时期房分割需分情况处理:
若期房为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该期房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一般判期房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期房是夫妻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离婚时养老保险属共同财产么
夫妻离婚时,养老保险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婚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对于已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在离婚后才开始领取,则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应应得的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后部分归个人。
三、夫妻离婚时股份转让协议怎样签
夫妻离婚时签股份转让协议,需遵循一定规范。
首先,协议应明确双方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要清晰表述转让股份所属公司名称、转让股份的数量、占比。
其次,需约定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时间。若涉及无偿转让,也应明确说明。
再者,要规定双方权利义务,比如转让方应确保对转让股份有处分权,无权利瑕疵;受让方应按约支付款项等。同时,明确股份转让后公司的盈亏分担情况。
另外,协议中要设置违约责任条款,若一方违约,应承担何种责任。
最后,双方需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协议签订日期。且该转让若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等问题,要按《公司法》规定处理。
当我们关注夫妻离婚时期房该如何分割时,还需留意几个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比如期房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时,分割需结合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出资来源(是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还是双方共同出资)等因素判断,若涉及父母出资购房,分割规则会有不同侧重;另外,期房分割常伴随房贷债务,未还清贷款时如何确定房屋归属方及后续还贷责任,也是离婚双方的常见困惑。如果您对期房分割中出资证明的收集、未办证房屋的分割实操,或房贷债务的承担划分仍有疑问,别让模糊认知影响自身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针对性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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