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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时股东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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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4 · 1204人看过
导读:破产清算时股东分配遵循法定顺序: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为职工工资社保及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债权;清偿完毕有剩余,股东才参与分配,有限责任公司按出资比例、股份公司按持股比例,同顺序不足按比例分配。股东需配合清算,不得擅自处理财产,否则担责。
破产清算时股东该如何分配

一、破产清算时股东该如何分配

破产清算时股东分配遵循法定顺序。首先,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下列顺序清偿:一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二是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只有在清偿完上述所有债务后仍有剩余财产,股东才参与分配。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照比例分配。股东应配合清算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在清算期间擅自处理公司财产,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破产清算时资金该如何分配

破产清算时资金分配需遵循法定顺序。首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前者如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费用等,后者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而负担的债务。

之后按以下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清算时是否需要退还钱款

破产清算时是否需退还钱款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且该清偿行为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并追回已支付款项。若存在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管理人应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受出资期限限制。此外,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但如果是正常业务往来的合法支付,通常无需退还。

破产清算时股东该如何分配,并非简单按持股比例划分,需先明确公司剩余财产的清偿逻辑。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再清偿职工工资、社保、税款等法定债务,最后才涉及股东分配。需注意,若公司财产不足以覆盖全部债务,股东可能分不到剩余财产;且优先股股东通常在普通股股东前获得分配,具体还需结合公司章程及持股类型判断。若你对股东分配的前提条件、不同持股类型的差异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你精准梳理权益边界,解决实际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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