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后一方来看孩子可以吗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的亲权延伸。
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双方可先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一般而言,探望应以不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学习为宜。
比如,可约定每周或每月固定时间探望,也可根据孩子的假期等灵活安排。探望方式可以是见面交流、共同外出活动等。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义务,不能无故阻碍对方探望。
总之,离婚后一方有权探望孩子,这有利于孩子的情感需求和健康成长,双方应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二、夫妻离婚后还在一个公司会怎样
夫妻离婚后仍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可能面临多种情况。从法律角度看,劳动关系方面不受离婚影响,各自依劳动合同履行职责。但在一些涉及利益分配或人际关系等方面可能有问题。
若涉及公司内部利益,比如分红、晋升机会等,应依据公司规定和双方在公司的实际贡献、职位等合理处理,不能因离婚而产生不正当诉求。在工作相处中,也应保持职业素养,避免因私人矛盾影响工作秩序。若一方利用离婚关系在公司恶意针对另一方,干扰工作开展,受损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向公司管理层反映或寻求劳动仲裁等,以保障自身在公司的正常工作权益不受侵害。总之,关键是要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理性处理工作中的各种情况。
三、夫妻离婚后再起争执如何处理
首先需明确争执事项所属法律范畴。若为财产分割后续争议,比如一方认为分割不公,可在发现未分割财产或欺诈胁迫等情形下,在规定时效内起诉请求重新分割。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争执,如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需证明出现法定变更事由,如抚养方患严重疾病等,可向法院起诉变更。
若涉及探视权纠纷,双方应先尝试协商探视方式和时间等,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子女利益等确定探视方案。
总之,应冷静分析争执焦点,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情形,能协商解决尽量协商,协商无果则依法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处理相关问题。
夫妻离婚后一方来看孩子可以吗?答案是肯定的,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直接抚养方应当积极配合。但现实中,不少人会遇到具体困惑:比如探望的具体时间、地点该如何合理约定?若对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探望,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维权?这些问题看似琐碎,却直接影响探望权的顺利实现。如果您正为探望孩子的细节协商不畅,或是遭遇对方阻挠不知如何处理,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法律规定,给出针对性解决办法,既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也能让孩子感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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