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中止和中断时间计算依据是啥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情形,计算依据也有所不同。
诉讼时效中止,依据《民法典》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法律,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即自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起算。
二、诉讼中止和中断的时间如何计算
诉讼中止和中断是诉讼时效制度中的重要概念,计算方式不同。
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如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即从中止原因消除后接着往后计算六个月时效。
诉讼时效中断,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中断前已过2年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重新从0开始计算,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
三、诉讼中止和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中止的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需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事由,不能参加诉讼;本案须以另一案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当我们厘清“诉讼中止和中断时间计算依据是啥”时,还需注意两者在时效计算中的实操差异:诉讼中止是时效暂停,待中止事由(如不可抗力、权利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等)消除后继续计算;而诉讼中断则是时效重新起算,需明确中断事由(如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等)的具体认定标准。实践中,不少当事人因混淆中止与中断的适用场景,导致时效计算错误错失维权机会。比如,因突发疾病无法行使权利,中止事由消除后应从何时恢复时效?若义务人仅微信回复“会还钱”,是否能认定为中断事由?这些细节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若你对诉讼中止/中断的时效计算、事由认定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为你精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