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手之后能要回订婚时的彩礼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法院应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后两项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分手若未办理结婚登记,一般能要回彩礼。若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之后离婚也可主张返还。若婚前给付使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同样可要求返还。但具体返还数额会结合实际情况,如共同生活时间、彩礼使用情况等由法院判定。
二、分手之后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
分手一般指恋爱关系结束,通常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恋爱关系属情感范畴,未受法律直接调整,不存在法定赔偿情形。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一方在恋爱期间存在过错行为,如实施家庭暴力、故意伤害等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人身损害,受害方可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要求侵权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若存在赠与财产纠纷,如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分手时可主张返还。
总之,单纯分手不能要求赔偿,有侵权行为或财产纠纷可依法主张权利。
三、分手之后能否讨要青春损失费
分手讨要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青春损失费并非法定赔偿项目,恋爱关系不受法律强制力保护,双方在恋爱中付出是自愿行为,不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法定补偿义务。
不过,若在恋爱期间存在借款、赠与附条件未达成等情况,可依法主张权利。如一方以借条等形式向另一方借款,可凭借相关证据要求返还;若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而最终未结婚,可要求对方返还大额赠与财产。所以,单纯的青春损失费诉求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涉及财产纠纷可依具体情况主张权益。
分手之后能要回订婚时的彩礼吗?这并非简单的“能或不能”,需结合具体法律情形判断。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虽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给付方有权请求返还。但实践中,彩礼的范围认定(如三金、酒席是否算彩礼)、证据留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的效力)等细节常引发争议。若你正面临婚约彩礼纠纷,对返还情形、证据收集或协商不成的后续处理仍有困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你理清权益边界,快速解决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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