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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决定由谁来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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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4 · 1208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符合正在预备/实行/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等七种情形可先行拘留;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作批捕或不批捕(不批捕需说明理由,需补侦通知公安),其直接受理案件符合上述情形也可决定拘留。
刑事拘留的决定由谁来做出

一、刑事拘留的决定由谁来做出

刑事拘留的决定一般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作出。

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公安机关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此外,如果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上述公安机关可先行拘留情形的,也可以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

二、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否有10天

刑事拘留期限可能为10天。

刑事拘留一般分为三类情况。一是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此期间,加上公安机关的拘留期限,最长可达10天(公安机关3天+检察院7天)。二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种情况下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天。所以,单纯就期限而言,存在10天的情况,但需视具体案件情况而定。

三、刑事拘留的基本条件包括哪些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基本条件如下:

首先,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被刑事拘留。

其次,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再者,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另外,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还有,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以及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最后,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需注意,公安机关拘留人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当我们明确刑事拘留的决定由谁来做出之后,仍有不少关联问题需要厘清。比如,决定做出后,被拘留者能否申请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若被拘留者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患有严重疾病”等情形,其家属或律师可向做出决定的机关(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提交申请。此外,刑事拘留最长羁押期限为37天,期间若未获批准逮捕,可能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直接释放。这些后续流程直接影响当事人权益,若你对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37天内的关键时间节点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逐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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