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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资深刑辩律师,多维度辩护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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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7 · 1930人看过
导读:程豪律师自2014年执业,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承办百余起刑事案件,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在卢XX案中,围绕多核心问题辩护,虽部分观点未全采纳,但成功争取关键从轻情节,保障当事人权益。

在南京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专业能力出众的律师——程豪,他自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934,现就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合伙人。同时,他还担任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多个重要职务。

程豪律师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司法机关的采纳,取得显著的辩护成效。他擅长的领域包括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

下面通过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来具体看看程豪律师的办案风采。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规调取89个手机号码的通信资料并泄露给他人,收取好处费107,108.02元。案发后,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在本案中,程豪律师围绕罪数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以及量刑情节等多个核心问题展开辩护。在罪数辩护方面,他提出卢XX泄露国家秘密与收受财物的行为存在牵连关系,应“择一重罪论处”;在受贿数额辩护上,主张卢XX向吴X的借款9,000元应扣除,部分短信查询费用也不应计入受贿数额;在量刑情节辩护中,强调卢XX有自首情节,提交其表彰材料证明工作表现突出、系初犯,指出其已全额退赃及家庭困难情况,还提及卢XX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线索争取构成立功

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在罪名认定上,驳回了程豪律师“牵连犯、择一重罪”的辩护意见;在受贿数额认定上,全额认定了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额。不过,在量刑情节认定方面,法院认定卢XX构成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同时采纳了程豪律师关于“退赃”的辩护意见,酌情从轻处罚。对于“立功”因线索未查实、工作表现和家庭情况因与案件事实无直接关联未予采信。

尽管程豪律师的部分核心辩护观点未被法院完全采纳,但他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价值。他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为被告人提出所有可能成立的辩护点,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程序正义;将案件的法律适用难点和事实认定疑点清晰呈现给法庭,推动法院审慎裁判;成功争取到“自首”这一关键从轻情节和“退赃”酌定从轻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更宽大的处理;提交的表彰材料和陈述的家庭困难情况,虽未直接作为量刑依据,但体现了人文关怀,展现了被告人的多面性。程豪律师以其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的权益全力以赴。

程豪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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