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青岛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的专业律师——孙伟伟。她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专业、尽责、务实”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着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
孙伟伟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毕业于法学专业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她的业务范围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作为刑事领域的专家,她成功办理了超过300件刑事案件,其中不乏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
在众多成功案例中,被告人潘XX窝藏罪不起诉案件颇具代表性。案号为(20xx)鲁0xxx刑初x号,由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8月31日,被告人王X2经人介绍认识潘X,将其带回位于平度市新河镇沙XX的家中并阻止其离开。同年9月1日晚,潘X之子王X2、女儿王X1和女婿孙X前往寻找潘X时与王X2发生争执并厮打,期间王X2持单刃刀致王X2死亡、王X1受伤。案发后,王X2潜逃,公安机关于2002年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而被告人王X1、潘XX从亲属和公安人员处得知王X2的犯罪事实后,仍向其提供手机卡、手机等财物,帮助其继续逃匿。
公诉机关当庭讯问了被告人王X1、潘XX,宣读了相关书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认为王X1、潘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孙伟伟律师作为辩护人,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她指出王X1、潘XX接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并且二人虽然为逃匿的重刑犯提供了帮助,但主要是在王X2生病时给予必要救助,更多地体现了亲情关怀,其提供手机、手机卡等行为属犯罪情节较轻。最终,法院综合考量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依法对其免除处罚。
除了在案件辩护上表现出色,孙伟伟律师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她现任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为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同时,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够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此外,她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还获得了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
孙伟伟律师以其卓越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赢得了客户的信任与业界的认可。无论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企业的刑事合规需求,她都能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孙伟伟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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