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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婚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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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3 · 1576人看过
导读:根据民法典,第二段婚姻的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赠与合同指定归一方的除外)及其他共同财产(如婚后收入购的房、车,登记一人名下无特殊约定也属共同);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婚前个人财产不自动转化,有约定依约定。
第二段婚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一、第二段婚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二段婚姻的共同财产范围如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例如,一方用婚后收入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即便登记在一人名下,若无特殊约定,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需注意,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延续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若对财产归属有特殊约定,依约定处理。

二、第二段婚姻财产如何分配

1.二婚财产分配,先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不参与分配。

2.共同财产分配,先由夫妻双方自愿协商,确定分配方式和比例。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

3.工资、奖金等常见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也会考虑财产来源和双方贡献。若一方有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三、第二段婚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第二段婚姻离婚财产分割与其他婚姻一样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首先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除了明确第二段婚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之外,还需厘清几个关键边界:比如一方再婚前的房产,若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再婚后的工资、奖金、经营收益,以及继承或受赠所得(无明确只归一方的情形)等,均为共同财产范畴。但需注意,若夫妻双方有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约定,需以约定为准。如果您对第二段婚姻中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具体界定、财产分割的实操细节还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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