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管辖权异议期限过了还能提吗
通常情况下,法院管辖权异议期限过了不能再提。当事人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若未在此期间提出,法院一般不再审查。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当事人超期提出管辖权异议,但该法院确实无管辖权,且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法院可依职权审查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若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所以一般超期不能提管辖权异议,但有特殊情况或合理理由时,可尝试争取处理。
二、法院管辖权刑事是怎样划分的
刑事诉讼中,法院管辖权划分主要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上,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依法由上级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地域管辖方面,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法院管辖,若由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判更为适宜,可由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几个同级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必要时可移送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
三、法院管辖权是怎样划分的合同
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权划分规则如下:
首先,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双方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若没有协议管辖约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需根据合同是否实际履行、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是否一致等情况确定。
对于保险、铁路运输等特殊合同纠纷,适用特殊管辖规定。如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关于法院管辖权异议期限过了还能提吗,除了明确的法定期限规定外,实践中还有几个容易忽略的延伸问题:比如超期提出的异议通常会被法院裁定驳回,但如果存在法院管辖错误属于专属管辖、协议管辖无效等特殊情形,当事人是否还有其他救济途径?另外,若因对方隐瞒管辖相关事实导致超期,该如何举证证明自身并非故意逾期?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后续诉讼进程,非专业人士难以精准判断。如果您正面临类似情况,或对超期后的救济方式、举证要点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律师帮您理清思路,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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