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婚后婆婆给的钱还能不能要回
首先需明确婆婆给钱的性质。若婆婆明确表示该笔钱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不能单独要回。
若婆婆是借给夫妻双方的,有借条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那么这是债权债务关系,离婚时可要求对方偿还借款份额。
若婆婆给钱是基于特定目的,比如明确是给儿媳个人用于治病等,且能证明该用途,这部分钱可认定为儿媳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不参与分割。
总之,关键在于确定婆婆给钱的初衷及相关证据情况,以此判断该款项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进而确定是否能要回及如何要回。
二、离婚时,婚后贷款买的房财产如何分
婚后贷款买房,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先确定房屋价值,扣除未偿还贷款后,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法院会准许,出价高者得房。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会委托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总之,婚后贷款买房的分割原则是公平合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三、离婚时,婚前财产自己有没有份
婚前财产通常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一般没有份额。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基于财产取得时间在结婚登记之前这一事实来界定的。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其购买资金来源、购买合同签订时间等都早于结婚登记。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这些婚前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仍归原所有人。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婚前财产在婚后经过夫妻双方的约定转化为共同财产,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进行了重大修缮、添附导致其价值显著增加等,可能会对财产的归属及分割产生影响。
离婚时,婚后婆婆给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核心在于这笔款项的法律性质认定。是赠与还是借款,以及赠与是否附带条件。若婆婆明确表示是赠与且无附条件(如未约定需返还、未要求维系婚姻),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受赠方个人财产,一般无法要回;但如果有借条、转账备注“借款”等明确借贷证据,婆婆有权主张返还;若赠与附“以结婚为前提”等条件,离婚时可能因条件未达成被撤销。若你正纠结此类款项的认定、分割或返还问题,别自行猜测,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帮你精准解析,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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