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离婚后还能不能提起上诉
判决离婚后能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可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若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在上诉期内,婚姻关系未解除。但涉及婚姻关系解除部分一旦生效,不可申请再审。不过,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不服,可依法上诉或申请再审。
二、判决离婚后财产执行该怎么做
判决离婚后,若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要准备好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方式多样,对于存款,法院可查询、冻结、划拨;对于收入,可扣留、提取;对于财产,可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若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整个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以保障执行顺利进行。
三、判决离婚后对方不履行咋办
若判决离婚后对方不履行判决内容,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明确判决中对方不履行的事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支付、房屋交付等。如果是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判决,在对方不履行时,可在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内(一般为两年),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执行措施。
若涉及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非财产内容的判决不履行,法院可以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判决离婚后还能不能提起上诉?除了明确这一核心问题,还有几个关键细节需留意:比如上诉需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则丧失上诉权;若上诉请求涉及离婚时未处理的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变更等,还需补充相应事实证据。如果您刚收到离婚判决书,不确定是否符合上诉条件,或对上诉流程、材料准备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梳理清楚,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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