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之后对方生病我要不要付钱
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一般情况下对对方没有法定扶养义务,无需为对方生病支付费用。但存在特殊情形,若离婚协议中有约定,一方在特定情况下需对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对方生病符合该约定条件,那么就应按协议履行付费义务。此外,如果一方是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生病情况可视作综合考量因素,可能涉及一定经济支持。若有证据证明生病与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过错有关,也可能基于侵权责任获得赔偿。总之,是否付费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二、离婚之后对协议书存在异议该怎么办
离婚后对协议书存在异议,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若对财产分割协议有异议,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协议。法院审理时,若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若对子女抚养问题有异议,可另行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只要有正当理由,如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等,法院会支持变更请求。总之,对离婚协议书有异议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但要注意法定条件和时间限制。
三、离婚之后对方不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若离婚后对方不付抚养费,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抚养费纠纷案件,原告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如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及今后定期支付的费用等,并提供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判决书等证明抚养费的约定或判决情况。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若认定对方确实应支付抚养费,会依法作出判决。若对方仍不履行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对方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离婚之后对方生病我要不要付钱?”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法定扶养义务的适用边界,但实际生活中不少人容易忽略关键细节:比如离婚时若双方签订过书面扶养协议,是否需按约定履行?若对方的疾病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如共同从事高危劳动、未尽夫妻扶助导致病情加重)直接相关,是否存在特殊责任?此外,若双方育有未成年子女,对方生病导致抚养能力下降,是否会影响抚养费支付标准?这些细微情形直接决定责任认定。若对离婚后扶养义务认定、协议效力或特殊情形下的费用承担仍有困惑,别自行判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精准解答,避免误判损失。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