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可以起诉第三者追回财产吗
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起诉第三者追回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这种赠与行为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属于无权处分。
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未经权利人追认的,该行为无效。所以,在离婚后发现上述情况,原夫妻中未获同意的一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第三者,要求其返还受赠的财产。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及赠与行为的存在。若能证明,法院通常会支持追回财产的诉求。
二、离婚后可以重新起诉些什么东西
离婚后可重新起诉的事项如下:
财产分割:若离婚时存在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起诉要求分割。若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一方可因抚养条件变化等,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子女可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若抚养方经济状况恶化等,支付方可起诉要求减少抚养费。
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在协议离婚时未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对方的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行为,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三、离婚后可以重新起诉些什么东西给孩子
离婚后若要重新起诉给予孩子相关权益,有多种情况。比如,若离婚时未对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方式等合理确定,可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数额。依据孩子实际生活、教育、医疗等支出变化,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及父母收入情况,通过诉讼请求法院调整。
若离婚时未对孩子的探视权具体行使方式等明确,也可起诉细化探视权,如确定探视时间、地点、频率等,以保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探视权。
另外,若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孩子利益,可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确保孩子应得份额不受侵害。总之,需根据具体问题,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益。
离婚后可以起诉第三者追回财产吗?这一问题的实际操作还需关注两个关键细节:一是诉讼时效,通常需在发现配偶向第三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之日起3年内提起诉讼,超过法定时效可能面临败诉风险;二是证据收集,需留存配偶与第三者的转账流水、赠与协议、能证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凭证等,这些是主张权利的核心支撑。若您不清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起诉条件、不知如何收集有效证据,或是对时效计算有疑问,别错过专业指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分析,帮您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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