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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肯离婚又不肯见面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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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0 · 1993人看过
导读:若一方不肯离婚又不肯见面,可通过诉讼离婚解决:需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起诉,法院受理后可公告送达传票,缺席审理;需提供分居、家暴等感情破裂证据,法院认定破裂可缺席判离;需遵循法定程序,一并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一方不肯离婚又不肯见面咋办

一、一方不肯离婚又不肯见面咋办

若一方不肯离婚又不肯见面,可通过诉讼离婚解决。首先,你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向对方送达传票。即便对方不肯见面,法院可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完成送达程序,缺席审理。

诉讼中,你要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证据等。法院经审理,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即便对方缺席,也可判决离婚。需注意,整个诉讼过程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维护。同时,若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也需在诉讼中一并妥善处理,为后续生活做好安排。

二、一方不肯离婚法院会如何判决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一方不肯离婚,另一方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且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判决不准离婚。但判决生效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因素,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三、一方不肯离婚起诉流程怎么办

一方不肯离婚,另一方起诉的流程如下:

首先是起诉阶段,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能证明身份和婚姻关系的材料,起诉状需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接着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之后会送达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开庭时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作出判决。若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判决不准离婚;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则会判决准予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若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判不离,原告需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当遇到一方不肯离婚又不肯见面咋办时,除了尝试亲友调解,更要聚焦法律途径的实操要点。比如对方拒不见面,如何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文书?很多当事人担心诉讼卡壳,其实只要能提供对方下落不明的初步证明,法院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起诉状、传票等,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另外,若想以“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为由起诉,需收集租房合同、水电缴费记录等证据佐证分居事实。如果对公告送达流程、分居证据收集,或后续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抚养权问题仍有困惑,别再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理清思路,解决实际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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