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有无权力对警察提起起诉
检察院有权力对警察提起起诉。警察作为执法人员,若涉嫌犯罪,检察院可依法提起公诉。当警察实施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行为,或触犯其他刑事罪名时,经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将警察作为被告人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也保证了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制约与监督。
二、检察院有无执行拘留权力
检察院有决定拘留的权力,但执行拘留由公安机关负责。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比如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等。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会将相关法律文书和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同级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拘留。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检察院有无拘留的权力
检察院有拘留的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一是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二是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的拘留权力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措施,有助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等。
当我们探讨检察院有无权力对警察提起起诉时,需明确其适用的具体情形与权力边界。若警察涉嫌职务犯罪(如滥用职权、受贿等),通常先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若涉及非职务犯罪(如普通故意伤害、盗窃等),经法定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院会依法审查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进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此外,需注意检察院在起诉过程中会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涉及警察违法犯罪的情况,对案件管辖、起诉流程或自身权益维护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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