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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条件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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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9 · 1129人看过
导读:罪犯保外就医或暂予监外执行需符合条件:一是严重疾病需省级指定医院证明,无社会危险性、不自伤自残;二是怀孕或哺乳婴儿妇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且不致危害社会。决定/批准时应抄送检察院,检察院若认为不当可提书面意见,机关需重新核查决定。
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条件是啥

一、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条件是啥

罪犯适用保外就医监外执行需符合一定条件。首先,罪犯须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其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暂予监外执行。此外,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也可监外执行。

决定或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时,应将决定书抄送检察院,检察院若认为不当,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决定或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该机关应重新核查并作出决定。

二、保外就医监外执行需满足啥条件

保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保外就医监外执行刑满后怎么办

保外就医监外执行刑满后,执行机关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刑期届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具体而言,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会向罪犯原服刑的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发出通知,告知刑满情况。监狱等执行机关会为罪犯办理刑满释放手续,发给释放证明书。此后,罪犯恢复自由,与其他公民享有同等权利,无需再履行服刑相关义务。执行机关还应将相关情况通报原判人民法院。整个过程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以保障罪犯合法权益及法律执行的严肃性。

当我们明确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条件是啥之后,还有两个与实际执行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其一,获批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人员,需严格遵守后续管理规定。必须定期向社区矫正机构提交病情复查材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居住地,一旦违反这些要求,可能因违规被依法收监。其二,若病情好转已不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社区矫正机构会提请收监执行,不存在“一保到底”的情况。如果您对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条件、获批后的日常管理要求,或是收监情形认定还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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