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滨州法律界,尹艳华律师是位备受认可的专业法律人。她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自2012年执业至今,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她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拥有双学士学位,还获得了山东省中级职称证书-刑事专业-三级证书。她荣誉众多,是滨城区优秀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还是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等。
尹艳华律师主要擅长刑事辩护领域,同时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中也表现出色。她承办过数百件刑、民案件,在刑事辩护中,她深耕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刑事领域。像陈某某700多万骗取出口退税案,她为当事人争取到存疑不起诉;赵某某电信诈骗案,她推翻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助当事人获缓刑。在婚姻家事案件里,她也能凭借刑事辩护积累的经验,精准处理复杂问题,如婚内一方涉嫌重婚罪的离婚案,她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下面来看看尹艳华律师办理的梁X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2023年12月8日,梁XX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后被执行逮捕。公诉机关指控他在2023年9月期间,加入上游犯罪团伙微信群,用本人及父母名下微信账户接收并转移涉案资金,涉案总金额达292,497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三年九个月。
尹艳华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制定了“区分行为性质、精准认定罪数、争取法定从宽情节”的辩护策略。在厘清行为性质方面,公诉机关将梁XX名下实名认证微信账户涉及的176,616元资金计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额。尹律师团队重点审查账户实际使用情况,申请调取IP登录记录,证明该账户由案外人及上游人员控制使用。他们主张梁XX出借账户行为更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要件,应与转账行为区分。最终法庭采纳意见,将该部分金额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单独评价。
在争取法定从宽情节上,尹律师强调梁XX有自首情节,他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法庭确认此情节并对两罪分别减轻或从轻处罚。她还促成梁XX自愿认罪认罚,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17,000元并预缴罚金,同时向法庭说明其悔罪态度。此外,她指出梁XX是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性和再犯可能性小。
最终,法庭采纳辩护人意见,将梁XX行为区分为两个独立罪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八千元,刑期自羁押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这起案件中,尹艳华律师成功将公诉机关最初建议的单一重罪辩护为两罪并罚,最终执行刑期远低于原建议起点,还适用了自首情节,最大限度维护了被告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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