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了逮捕令是否还能取保
下了逮捕令后仍有可能取保候审。逮捕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而取保候审是在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存在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情形,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二、下了逮捕令后案件会移交检察院吗
下了逮捕令后案件不一定马上移交检察院。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会继续侦查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若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所以,下逮捕令只是侦查环节的措施,案件要经过侦查阶段,待侦查终结且符合条件才会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下了逮捕令多久可以探视
下逮捕令后,在侦查阶段,家属一般不能探视犯罪嫌疑人,只能由辩护律师会见。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可要求会见,看守所应及时安排,至迟不超48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需经侦查机关许可。
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辩护律师之外的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检察院许可,也能同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待法院判决生效且罪犯被送到监狱服刑后,家属可按监狱规定进行探视。
下了逮捕令是否还能取保,并非绝对没有可能。逮捕后若出现法定情形,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系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仍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不过这类申请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如是否存在串供、干扰作证风险),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审查决定,流程和材料准备需精准把握。如果您正困惑“下了逮捕令是否还能取保”,或想了解如何提交取保申请、审查的关键要点,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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