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的后,何种财产可视为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视为共同财产。具体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的后,如何成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要从多方面着手。首先,提供自身抚养能力的证据,稳定的收入和居住环境是重要因素,可提供工资流水、房产证等证明。其次,强调自身陪伴孩子的时间和能力,如提供日常照顾孩子、辅导作业、参加学校活动的记录。再者,孩子的意愿也很关键,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其真实意愿会被法院重视,可让孩子表达想法。另外,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如对方有不良嗜好、严重疾病或虐待孩子等行为。最后,若孩子长期随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其不利,法院会倾向维持现状。在争取时,要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积极举证。
三、离婚的后,子女抚养权能否重新启动争夺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能重新争夺。若出现法定情形,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这些情形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若双方能就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可签订变更协议并公证;若无法协商一致,主张变更的一方可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的后,何种财产可视为共同财产,除了婚后工资、经营收益等明确情形外,实践中还有不少易混淆的细节。比如一方婚前购置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其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此外,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不仅要明确范围,还需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若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况,另一方该如何举证维权?这些细节往往直接影响财产分配结果。如果您对共同财产的具体认定、分割细节或维权途径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厘清困惑,保障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