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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还建房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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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8 · 1712人看过
导读:还建房离婚分割需分两种情况:婚前一方基于个人拆迁安置协议取得、登记在其名下的,属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后以家庭人口为基数取得、即便登记一方名下的,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先协商,不成则法院结合房屋使用、居住需求裁判(如需居住方适当多分),价值经评估后按共同财产原则分配,保障双方权益。
离婚纠纷还建房怎么分割

一、离婚纠纷还建房怎么分割

首先要明确还建房的性质。若还建房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基于拆迁安置协议取得的,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是婚后基于拆迁安置政策,以家庭人口为基数取得的还建房,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的居住需求等因素进行裁判。

比如一方确实需要房屋居住,可能会适当多分。还建房的价值可通过评估确定,然后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配,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纠纷还需担保

离婚纠纷是否需要担保,需分情况来看。

若在离婚诉讼中涉及财产保全,法院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比如一方担心另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申请对财产进行保全,法院就可能要求其提供一定数额的担保财产,以防止保全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

另外,在先予执行的情况下,法院也可能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过离婚案件中先予执行情况较少,主要针对有需要立即支付扶养费、抚育费等情形。所以,一般普通离婚纠纷若无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情况,无需担保;若涉及上述法定情况,可能会被要求提供担保。

三、离婚纠纷还能撤诉

离婚纠纷可以撤诉。在法院宣判前,原告都可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若法院认为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且是原告真实意思表示,一般会裁定准许撤诉。

申请撤诉需符合一定条件,原告应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明确表达撤诉意愿。撤诉后,诉讼程序终结,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决定撤诉要慎重考虑。若撤诉后有新情况或新理由,或被告起诉离婚,则不受六个月限制。

当遇到离婚纠纷还建房怎么分割的问题时,仅掌握基础分割规则还不够,需关注两个关键延伸点:一是还建房的权属认定。若还建房源于婚前一方房屋拆迁,或婚后家庭共同出资增购、添附,权属归属会直接影响分割比例,甚至涉及其他家庭成员权益;二是分割后的过户衔接。还建房多因拆迁安置协议履行滞后、产权登记延迟等问题,过户流程与普通商品房存在差异,易引发后续产权纠纷。若你正面临类似情况,对权属认定、过户细节仍有困惑,别错过专业指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帮你理清难点,规避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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