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孙培伦,他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自2021年执业至今,虽执业年限不长,但已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持有执业证号1330xxxxxxxxx0526,服务于杭州地区,办公地址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555号金沙大厦C座。孙培伦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还是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以及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
孙培伦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他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等。
执业多年来,孙培伦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在众多案件中,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表现尤为突出。以2022年的一起案件为例,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原告依约完成施工后,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12月向新疆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孙培伦律师代理原告后,展开了一系列专业的工作。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还申请证人周XX出庭作证,强化“视为验收合格”的主张。在法律适用方面,他精准引用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反驳被告“未验收不付款”的抗辩,系统论证原告各项诉求的合法性。
在违约责任主张上,孙培伦律师配合法院对违约金合理性进行审查,接受法院酌定调整,确保核心权益不受损。针对被告提出的质量问题,指出其未提供有效证据,依法不应采信。同时,他充分利用合同中“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约定,成功让法院全额支持15,000元律师费。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郑XX需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律师费等,案件受理费也大部分由被告承担。孙培伦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有效破解“未验收拒付”困局,保障合同约定权益落地,平衡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强化举证应对质量抗辩,实现高效债权回收。
当事人评价称,孙培伦律师专业、负责,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考虑得十分周全,为他们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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