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期间转移掉的房产如何处理
离婚期间转移房产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及禁止隐藏、转移财产的规定。若发现对方有此行为,未转移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房产交易合同、资金流向等。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房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同时,如果转移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债权人也可依法行使撤销权。总之,被侵犯权益方要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在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期间转移财产怎么算
离婚期间转移财产指一方在离婚过程中,通过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若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有上述转移财产行为,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转移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发现方需提供转移财产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法院审理后,若认定转移行为属实,会依法重新分割财产,让转移方承担少分或不分的后果。
三、离婚期间转多少财产以内不被分割
离婚期间无论转多少财产,恶意转移的都可能被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依法分割,任何一方不得在离婚期间恶意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即使转移金额较少,只要被认定为恶意转移,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方少分或者不分。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在离婚诉讼中请求分割该被转移的财产。所以,不存在所谓“转多少财产以内不被分割”的情况。
离婚期间转移掉的房产如何处理,不仅涉及能否撤销该转移行为,还关联着举证责任分配与后续财产分割的平衡。比如,若要主张对方转移房产无效,需收集其转移时间(是否在婚姻存续或离婚诉讼期间)、交易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价、受让人是否知晓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等关键证据;此外,即便房产已被转让,无过错方仍可在离婚分割时要求转移方少分或不分该部分财产。如果您正面临此类问题,对证据收集、撤销流程或分割比例存在疑问,别错过专业指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帮您理清思路、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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