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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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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7 · 1666人看过
导读: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单纯解除法院不受理,涉及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可起诉。需准备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原告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告可用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证据材料,财产分割提供清单及产权证明,子女抚养提供出生证明等及抚养有利证据;还需准备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起诉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起诉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起诉解除同居关系,若单纯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可起诉。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身份证明材料,原告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自身身份信息;被告身份信息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用于明确被告身份。

证据材料,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财产清单及相关产权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涉及子女抚养的,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证明亲子关系,以及自己抚养更有利的证据。

还需准备起诉状,写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二、起诉解除同居关系要交多少钱费用

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不涉及诉讼费用。但如果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起诉,费用按财产案件或非财产案件标准收取。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20万的,不另行收费;超20万部分,按0.5%交纳。比如财产共50万,20万以内不额外收费,超出的30万按0.5%交1500元。

非财产案件,涉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各地法院收费可能有差异,具体以实际为准。

三、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一次能解决吗

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一次诉讼不一定能解决。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会受理。

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无较大争议,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一次诉讼可能解决问题。但如果双方对关键事实有争议,如财产归属、子女抚养权等存在较大分歧,且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主张,法院可能难以一次查明事实并作出判决,可能需多次庭审或补充证据,导致一次诉讼无法解决。

起诉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除了基础的双方身份证明、能证明同居关系的证据(如共同居住证明证人证言等),若涉及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还需准备财产权属凭证(如购房合同、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流水等);若有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双方抚养能力相关材料(如收入证明、居住证明等)。实际操作中,不同情况所需材料可能有差异,若对材料清单的完整性、财产分割的举证要点或子女抚养权的材料准备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梳理细节、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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