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人提撤销之诉,原判决是否停止执行
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原判决原则上不停止执行。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为保护受错误生效裁判损害的未参加原诉的第三人权益而设。法律规定,在第三人撤销之诉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因该诉讼启动而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如果第三人向法院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中止执行,法院可以准许;若对方当事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继续执行,法院也应继续执行。也就是说,原判决通常继续执行,不过可依当事人申请及担保情况决定是否中止执行。
二、第三人提撤销之诉,执行是否要中止
第三人提撤销之诉,执行一般不中止。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生效裁判损害其民事权益,可向法院提起撤销该裁判的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在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时,原则上不中止原生效裁判的执行。但如果第三人向法院提供相应担保请求中止执行,法院可以准许。这是为了平衡第三人权益保护与生效裁判既判力及执行效率之间的关系,避免因第三人随意提起撤销之诉而阻碍执行程序正常进行,同时也保障第三人在有合理诉求和担保情况下,避免执行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三、第三人提撤销之诉能否中止执行
第三人提撤销之诉一般不必然中止执行。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生效裁判损害其民事权益而提起的诉讼。
通常情况下,执行程序不因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而停止。但如果第三人在提起撤销之诉时,向执行法院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中止执行,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若被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执行,法院也可裁定准许。反之,若第三人不能提供担保,法院不会因第三人提撤销之诉而中止执行。
当我们探讨第三人提撤销之诉,原判决是否停止执行时,还需留意两个紧密关联的问题:其一,第三人提起该诉讼需具备哪些法定要件?比如需是原诉讼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或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且因不可归责于自身的事由未参加原诉讼;其二,若原判决已被部分或全部执行,第三人撤销之诉胜诉后如何实现权利救济?若你对上述关联问题、或执行异议与撤销之诉的衔接细节仍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针对性解答,帮你理清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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