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孙伟伟律师为女性,毕业于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她现担任山东(青岛)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还是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孙伟伟律师已执业超过7年,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2886,服务地区主要为山东青岛,联系地址是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
孙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她办理刑事案件超过300件,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作为刑事领域的专家,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她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孙伟伟律师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此外,她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
二、主办案例
案例背景为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马XX在2023年7月2日网上结识上游犯罪分子,被欺骗合作开网店赚钱,其同意将本人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7月18日至8月6日,马XX用自己中国XX银行、中国XX的银行卡接收上游犯罪分子转入资金,并协助通过取现、转账等方式转移资金。8月16日,被害人报案称被诈骗资金,8月25日公安机关对马XX采取强制措施,12月5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办理过程中,孙伟伟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第一时间联系检察院阅卷。详细查阅卷宗后,她认为马XX的行为是受上游犯罪分子蒙蔽实施的,主观上未认识到协助取现、转账的资金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依法不应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确定辩护思路后,她要求马XX根据指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结合在案证据撰写法律意见书并提交给办案检察官。检察官高度重视其意见,经上会分析,认为在案证据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问题,案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案件补充侦查重新移送检察院后,孙律师再次查阅补充卷宗材料,认为仍不能认定马XX行为构成犯罪,进一步向检察院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在充分考虑律师意见后,2024年4月3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认定马X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马XX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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