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法律问题日益复杂,人们在遇到法律难题时,常常难以找到一位既专业又负责的律师。就拿最近的一些案例来说,很多当事人因为选错律师,导致案件结果不尽如人意。那么,如何才能找到一位值得信赖的律师呢?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位优秀的律师——王定洪。
王定洪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他已在法律行业深耕逾9年,执业于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现担任该律所民商部部长,是民商部的主要负责人。自2016年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100余件,民事案件300余件,涵盖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多个领域。他尤其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对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已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100余件。
下面通过一起实际案例,来看看王定洪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风格。2021年的一天晚上,原告宋先生驾驶摩托车行至某县交易中心岔路口附近时,因避让不及坠落在公路上的通信线路而摔倒受伤。该线路附挂在被告通讯分公司所有的电线杆上,由其负责管理维护;另一被告公司通过租赁方式附挂光缆,但管理义务明确归属通讯分公司。事发前该路段已因类似隐患发生事故,虽有警戒线但未彻底排除风险,两被告亦未及时修复或设置有效警示。原告伤后住院12天,花费了不少医疗费,还需颈托固定3个月。交警部门认定两被告负主要责任,原告负次要责任,复核维持原认定。原告遂起诉要求二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法律关系定性,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还是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损害责任纠纷?王定洪律师代理原告后,围绕“物件致害责任”展开了细致的工作。他全面收集原告的医疗相关证据,明确损伤治疗的直接支出;调取事发现场照片、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书及复核结论,佐证线路坠落与原告受伤的因果关系及被告过错。他明确坠落通信线路属于构筑物附属设施,适用《民法典》中关于构筑物损害责任的规定,强调被告作为所有人和管理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针对被告提出的各种抗辩,王定洪律师从证据关联性、交警部门职权合法性等角度进行反驳,强调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优先性。他还结合云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合理核算误工、护理、营养等损失,并依据医嘱主张出院后3个月的误工期。
最终,在王定洪律师的努力下,法院判决确认原告合理经济损失共计19,156.49元,被告通讯分公司作为管理人承担80%赔偿责任,原告自行承担20%责任,另一被告公司因合同约定管理义务归属通讯分公司,不承担责任。
从这起案例可以看出,王定洪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不仅专业能力过硬,而且责任心极强。他始终以客户的利益为出发点,全面收集证据,精准适用法律,有力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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