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两人死亡负主责判几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且负主责,通常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量刑幅度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是否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是否有自首情节等。若存在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从轻情节,可能会在三年以上适当从轻处罚;若存在逃逸等加重情节,则可能在接近七年的幅度量刑。
二、交通肇事两次是否构成累犯
交通肇事两次不构成累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要求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且都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特别累犯要求前后罪均为特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而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这不符合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对前后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犯罪的要求。所以即便两次实施交通肇事行为,也不会因为这两次犯罪构成累犯。
三、交通肇事两次是否是累犯
交通肇事两次一般不构成累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累犯要求前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而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它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以即便两次交通肇事,由于其犯罪主观方面是过失,不满足累犯前后罪都为故意犯罪这一要件,因此通常不认定为累犯。
当我们聚焦交通肇事两人死亡负主责判几年时,除了法定的量刑基准,还有几个影响判决走向的关键细节值得关注。比如,事故发生后是否第一时间报警、积极救助伤者,是否主动配合调查,这些情节会被纳入量刑考量;此外,若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往往能成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重要依据。如果您正面临类似情况,想了解具体量刑的细化规则、谅解书的作用,或是后续赔偿事宜的法律指引,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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