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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恶意逃债立案标准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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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3 · 1899人看过
导读:公司恶意逃债涉及多种罪名,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负有执行义务的公司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会被立案追诉,“情节严重”包含多种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情形;还有虚假破产罪,公司通过隐匿财产等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其他人利益的,应当立案追诉。
公司恶意逃债立案标准是啥

一、公司恶意逃债立案标准是啥

公司恶意逃债可能涉及多种罪名,以常见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例,立案标准如下:

负有执行义务的公司,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会被立案追诉。“情节严重”包括: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情形。

若涉及虚假破产罪,公司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应当立案追诉。

二、公司恶意逃避债务可以让股东担责吗

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当公司恶意逃避债务,出现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时,可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让股东担责。

若股东存在以下行为,如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股东过度控制公司决策等,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债权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股东存在滥用权利的行为及该行为与公司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之间有因果关系。若能证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股东担责。

三、公司恶意逃债能不能要求股东还款

公司恶意逃债时,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要求股东还款。依据《公司法》,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股东以其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恶意逃债,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常见情形如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股东随意挪用公司资金;股东过度操纵公司决策,使公司丧失独立意志等。

此外,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可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当公司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从上述方面审查,有证据证明存在相应情形的,可要求股东还款。

当我们探讨公司恶意逃债立案标准是啥的时候,还需延伸两个紧密关联的问题:其一,若公司行为符合立案标准,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哪些刑事追责。比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或妨害清算罪等,同时需承担全额债务清偿责任;其二,债权人发现公司恶意逃债时,如何快速收集证据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债权落空。如果您正遭遇公司恶意逃债的难题,不清楚是否达到立案条件,或想了解后续维权的具体操作,无需再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从业者将为您提供精准的解答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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