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的内容是什么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下:
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需随时清偿。
然后依次为:职工债权,包括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社保费用和欠缴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比例分配。
此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例如,企业破产后,先支付破产费用如清算组费用等,再偿还所欠职工工资,接着补缴社保和税款,最后对普通债权人按比例清偿。这一顺序旨在保障各方权益,确保破产程序公平、有序进行,使各相关主体能依序获得相应清偿。
二、破产财产分割裂变情况如何处理
破产财产分割裂变情况需依具体情形处理。首先,应确定裂变财产的归属性质。若属破产企业合法财产,需纳入破产财产范畴统一分配。
在分割时,遵循法定清偿顺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偿还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最后对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
对于因裂变产生的新财产形态,如因企业资产增值形成的新股权等,要通过评估作价,将其价值折算进破产财产总额,按规定分配给债权人。若裂变涉及财产权属争议,需通过法律程序确权后再行分割。总之,要确保破产财产分割裂变情况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保障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维护破产程序公平公正。
三、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何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下:
首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指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等为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支出的费用;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而负担的债务。
其次,按以下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当我们厘清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的内容是什么时,除了法定的“优先清偿职工债权、税款,再到普通债权”等基本顺位,还有两个易混淆的关键细节需留意:一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通常可就担保物优先受偿,但担保物价值不足覆盖债权的部分,会并入普通债权按比例分配;二是职工债权的具体范围,除基本工资外,还包含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及欠缴的社保、公积金等,均在优先清偿之列。若您对破产财产中担保物的认定、职工债权的核算,或自身涉及破产时的财产分配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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