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沈杰律师就职于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是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主办律师,其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0558,服务地区为江苏南通。沈杰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专业,还拥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这样独特的跨学科背景使他在法律领域脱颖而出。
在执业方面,沈杰律师的核心执业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等。他秉持着持续以专业、专心的服务态度,致力于为南通地区的个人与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劳动争议纠纷中,他善于通过非诉谈判和司法诉讼方式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当事人避免损失,还多次作为企业代理人进行诉讼,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在职业经历和荣誉方面,沈杰律师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南通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委员,还获得了南通市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论文一等奖。执业以来,他处理案件300余起,累计处理商事纠纷案件三百余件,多次主导复杂重大企业维权行动,比如为某上市公司处理标的额超亿元的合同纠纷;为多家“独角兽”企业策划并执行劳动人事争议防范,有效避免企业因人事争议造成的损失。同时,他精于复杂家事与遗产规划,成功代理多起标的额超千万的婚姻财产纠纷与遗嘱继承诉讼,在维护当事人家庭情感与实现财产权益最大化之间找到精妙平衡。
二、主办案例
此次介绍的是一起婚姻存续期赠与纠纷案件,审理法院为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汤XX与江XX于19XX年5月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至今。在2023年3月至2025年2月期间,江XX与吴XX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江XX通过微信向吴XX转账292586.58元(含“520元”“1314元”等特殊含义款项),还为吴XX支付机票6353.90元、景点门票420元,合计299360.48元。吴XX辩称对江XX已婚不知情,款项多为代付、工资或江XX自用消费,还主张抵扣为江XX购物款、社保及公司亏损款。江XX否认雇佣及公司亏损,认可与吴XX的不正当关系及部分赠与事实。
该案件的难点在于,吴XX的抗辩理由使案件的赠与性质及款项处理变得复杂,需要明确哪些款项属于赠与,哪些款项可以进行抵扣。沈杰律师作为汤XX的代理律师,在案件中精准梳理江XX的转账及消费证据,有力反驳吴XX关于“款项非赠与”的不合理抗辩,明确特殊含义款项及专属消费的赠与属性,助力法院厘清抵扣范围。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江X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扣除吴XX向江XX转账4113元、为江XX购物款5465.32元及保险费4108元后,判决吴XX向汤XX返还285674.16元,有效维护了汤XX的合法权益。
如需联系沈杰律师,可以通过律图网上沈杰律师的个人主页查找联系电话或直接咨询,上面都清晰标注了官方联系方式。同时能查阅沈杰律师的职业背景、庭审经验等详细信息,可以有效避免盲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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