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律师,他就是王定洪。王定洪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已在法律行业深耕逾9年,现就职于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民商部部长。自2016年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100余件,民事案件300余件,涵盖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多个领域,尤其在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方面有着深厚的实务经验。
曾经有这样一起案件,2021年的一天晚上,原告宋先生驾驶摩托车行至某县交易中心岔路口附近时,因避让不及坠落在公路上的通信线路而摔倒受伤。该线路附挂在被告通讯分公司所有的电线杆上,由其负责管理维护,另一被告公司通过租赁方式附挂光缆,但管理义务明确归属通讯分公司。事发前该路段已因类似隐患发生事故,虽有警戒线但未彻底排除风险,两被告也未及时修复或设置有效警示。原告伤后住院12天,诊断为颈部脊髓不完全损伤、肋骨骨折等,支出了不少费用,还需颈托固定3个月。交警部门认定两被告负主要责任,原告负次要责任,复核维持原认定。原告起诉要求二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36134.99元。
王定洪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面临着诸多挑战。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法律关系定性,到底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还是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损害责任纠纷。王定洪律师围绕“物件致害责任”展开了一系列工作。他全面收集原告的医疗相关证据,明确损伤治疗的直接支出;调取事发现场照片、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书及复核结论,佐证线路坠落与原告受伤的因果关系及被告过错。他明确坠落通信线路属于构筑物附属设施,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强调被告作为所有人和管理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针对被告提出的各种抗辩,他从证据关联性、交警部门职权合法性等角度进行反驳,强调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优先性。同时,他结合云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合理核算误工、护理、营养等损失,并依据医嘱主张出院后3个月的误工期。
最终,案件有了令人满意的结果。法院确认原告合理经济损失共计19156.49元,被告通讯分公司作为管理人承担80%赔偿责任,即15325.19元,原告自行承担20%责任,另一被告公司因合同约定管理义务归属通讯分公司,不承担责任。
从这起案件中可以看出,王定洪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他深知证据是胜诉的核心,在代理过程中全面梳理证据关联性,提前预判对方质证焦点,针对性强化关键证据的证明力。他能够精准界定法律关系,紧扣合同约定明确责任主体,兼顾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核算损失,针对被告抗辩进行针对性突破。
如需联系王定洪律师,可以通过律图网上王定洪律师的个人主页查找联系电话或直接咨询,上面都清晰标注了官方联系方式。同时能查阅王定洪律师的职业背景、庭审经验等详细信息,可以有效避免盲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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