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的法律服务领域,王定洪律师是一位备受认可的专业法律人士。他毕业于云南大学,自2016年执业至今已逾9年,现任职于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还是民商部部长和主要负责人。多年来,王定洪律师承办案件累计已逾4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100余件,民事案件300余件,涵盖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多个领域,尤其在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方面有着深厚的实务经验。
王定洪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于之事,客户对案件结果的满意,是我最大的追求”这一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他有着丰富的履历,曾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担任法警,之后在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历经实习律师、专职律师的成长,一步步积累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下面就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王定洪律师在实际办案中的专业表现。2021年的一天晚上,原告宋先生驾驶摩托车行至某县交易中心岔路口附近时,因避让不及坠落在公路上的通信线路而摔倒受伤。该线路附挂在被告某通讯分公司所有的电线杆上,由其负责管理维护,另一被告某公司通过租赁方式附挂光缆,但管理义务明确归属通讯分公司。事发前该路段就因类似隐患发生过事故,虽有警戒线但风险未彻底排除,两被告也未及时修复或设置有效警示。原告伤后住院12天,诊断为颈部脊髓不完全损伤、肋骨骨折等,花费了不少医疗费。交警部门认定两被告负主要责任,原告负次要责任,复核后维持原认定。原告起诉要求二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36134.99元。
这个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法律关系定性,到底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还是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损害责任纠纷。王定洪律师代理原告后,围绕“物件致害责任”展开了一系列工作。他全面收集了原告的医疗相关证据,像医疗费票据、救护车费凭证、出院证、护理证明等,明确了损伤治疗的直接支出;还调取了事发现场照片、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书及复核结论,证明线路坠落与原告受伤的因果关系以及被告的过错。他明确坠落通信线路属于构筑物附属设施,适用《民法典》中关于构筑物损害责任的规定,强调被告作为所有人和管理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针对被告提出的抗辩,他从证据关联性、交警部门职权合法性等角度进行反驳,强调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优先性。同时,他结合云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合理核算原告的误工、护理、营养等损失,并依据医嘱主张出院后3个月的误工期。
最终,案件有了令人满意的结果。某县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原告合理经济损失共计19156.49元,被告某通讯分公司作为管理人承担80%赔偿责任,原告自行承担20%责任,另一被告某公司因合同约定管理义务归属通讯分公司,不承担责任。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王定洪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对证据的收集和梳理非常全面,能够精准界定法律关系,紧扣合同约定明确责任主体,在损失核算上兼顾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还能针对性地突破被告的抗辩。他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能力,为客户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充分展现了他值得信赖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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