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律师,他就是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的卢扬超律师。卢律师执业已逾7年,法律功底扎实,为人亲和有耐心,在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领域颇有建树,成功办理过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最大限度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卢扬超律师代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许XX在201x年10月通过转租方式承租了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还注册成立了公司。然而,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在2021年4月完成搬迁后,与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进行了长时间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何XX已经与政府签订了《厂房搬迁补偿协议》,领取了包括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补偿款,却拒绝向实际使用人许XX支付其应得的部分。
面对这样复杂的情况,许XX委托卢扬超律师代理此案。卢律师接手后,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首先,他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厘清了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还取得了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接着,他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了《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了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然后,他精准核算应得补偿,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逐项论证许XX对各项补偿的合法权利。最后,他有效反驳对方抗辩,针对何XX提出的各种不合理主张,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进行驳斥,强调了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经过卢扬超律师的不懈努力,案件有了令人满意的结果。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最终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合计173,960.26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在这个案件中,卢扬超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价值。他通过事实租赁关系和实际投入,成功确立了原告的补偿请求权基础。主动申请法院调取政府补偿文件,破解了被告拒不提供评估报告的僵局。结合测绘数据与政策标准,科学核定租用面积及补偿比例,避免了简单按合同面积主张导致的败诉风险。在合同无效的背景下,以“公平原则”和“剩余租期比例”说服法院支持部分安置与停业损失,最大化维护了客户的利益。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卢扬超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时,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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