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该如何选择法院
诉讼离婚法院的选择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若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法院管辖。
二、诉讼离婚该从什么开始算
诉讼离婚时间起算分不同情况。若从程序启动算,是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决定受理之时开始。若从婚姻关系解除算,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未上诉则判决生效,婚姻关系自判决生效时解除;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即生效,婚姻关系自送达时解除。若法院调解离婚,自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时,婚姻关系解除。需注意,离婚诉讼可能因各种原因出现审限延长、程序中止等情况,会影响整个诉讼时长。
三、诉讼离婚该如何搜集证据
诉讼离婚搜集证据要围绕自己的诉求进行。若诉求是判决离婚,可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因感情不和分居的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若涉及子女抚养权,可提供自己经济状况证明、孩子生活学习环境相关证据,如居住证明、学习成绩等,以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涉及财产分割,要收集夫妻共同财产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等。搜集证据要合法,可通过拍照、录音、证人证言等方式,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当我们探讨诉讼离婚该如何选择法院时,除了常规的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还有诸多特殊情形需重点关注。比如被告下落不明、宣告失踪,或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原告住所地法院也可受理;若涉及夫妻共同不动产分割,部分地区可能对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有特殊适用规则。这些细节直接关系到案件能否顺利立案,若你在实际中对特殊情形的法院选择、管辖异议处理等仍有困惑,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你精准梳理,避免因法院选择不当耽误案件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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