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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到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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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8 · 2011人看过
导读: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以债权到期为必要。撤销权是债权实现受危及,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减少财产行为的权利。当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不合理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情时,债权人自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行使,自行为发生日起五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符合情形就能依法行使。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到期吗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到期吗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以债权到期为必要条件。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的减少财产的行为危及债权实现时,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当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等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所以,不管债权是否到期,只要符合法定的撤销权行使情形,债权人就能依法行使撤销权。

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满足以下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为: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谁名义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自己的名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此规定明确了债权人能以自身名义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旨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而损害债权实现。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到期吗?答案并非绝对,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它既涉及“到期”的期限限制,也关联债务人行为的性质。比如,若债务人实施无偿转让财产、放弃到期债权等行为,债权人的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则消灭,这里的“5年”就是最长保护期限,过了就算到期。另外,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晓恶意的),同样适用上述期限规则。如果您正面临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不确定自己的撤销权是否已到期、能否及时行使,或是不清楚如何举证债务人的恶意行为,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梳理权利边界,避免错过维权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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